
为坚决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深化安全生产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,现对烟花爆竹及炸药、雷管、火药、工业气体(液化石油气、氧气等)、易燃液体(汽油、乙醇等)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爆炸品的非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:
一、举报范围(伍市镇行政区域内)
烟花爆竹类: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等违法行为。
危险爆炸品类:非法生产、买卖、运输炸药、雷管等爆炸物品;私存易燃汽油、煤油、乙醇≥200升;违规囤积液化石油气罐≥10瓶或氧气瓶≥20瓶。
二、举报奖励标准(依据《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》)
(一)基础奖励
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实,奖励5000元;
举报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经查实,奖励2000-5000元;
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查实,奖励500-5000元;
举报非法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经查实,奖励5000-30000元(按危害等级核定);
举报非法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经查实,奖励2000-10000元。
(二)重大隐患特别奖励
对举报以下情形的追加奖励:
1.在学校、医院周边500米内非法储存危险品;
2.利用网络社交平台秘密交易爆炸物;
3.改装车辆流动贩卖烟花爆竹。
三、重大隐患紧急举报
发现以下情形请立即拨打24小时专线:
1、非法设置地下炸药作坊
2、在居民区囤积汽油、液化气罐等易燃物
3、改装车辆运输爆炸品
四、举报要求
1.实名制: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(信息加密管理);
2.证据链:需含违法地点定位、现场照片/视频、涉事车辆号牌等;
3.禁止诬告:虚构线索者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追责。
五、处置与保障
1.30分钟响应:执法人员接报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处置;
2.终身追责: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公职人员依据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39条严惩;
3.司法保护: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由镇派出所立案查处。
六、举报方式
现场举报伍市镇人民政府(四楼409室)电话举报:0730-6801005 15274001267(潘)
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
2025年7月3日
责编:彭慧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下载APP
分享到